网络直播行业野蛮发展 部分主播为走红不择手段

门槛太低,在实名制的基础上也应考虑规定一些相应的条件。”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比如探索建立网络分级制度,因为现在未成年人观看网络直播的太多了,在这种情况下,禁止不良信息在更大程度上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

  对于鱼龙混杂的网络主播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互联网低俗化是国内外共同面对的问题。低俗化对弘扬正气、提升正能量、引导正确舆论观都有很大挑战。针对现在出现的问题,最重要的解决办法是提升网民素质,主要是提升法治意识和世界观。从法律上讲,要注重底线性规定和追责机制。底线性就是要求直播者的行为要符合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底线。追责就是要求网站对直播者身份进行有效核查,落实网络实名制”。

  畸形的盈利模式

  是什么让那些称得上小鲜肉的网络美女主播在直播间里大胆脱衣、言语挑逗呢?

  据媒体报道,在斗鱼、歪歪、一起秀等网络直播平台上,年收入上百万元的人气主播满把抓,有的最高年收入甚至超过1000万元。

  网络主播当真是暴利行业?

  一名网络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员透露,“网络主播的收入主要靠网友‘打赏’。所谓‘打赏’,即会员在直播平台通过充值方式购买道具或礼物,主播收到的‘礼物’,一般不会折现直接进入主播个人账户,而是被其所在的直播平台抽成,不同等级的主播拿到的底薪和提成比例也不一样。如果主播拥有海量的粉丝、等级也高,那他的收益就会很高,可以轻易将粉丝的关注和支持变现”

“靠‘打赏’获得收益,是典型的关注度经济和粉丝经济,这实际是过时的经济模式。未来的互联网经济业态是意愿经济,市场主体并非是主播或网站,而是用户。通过对用户特殊习惯和需求的直播,将是未来黏连用户的重要途径。未来的经济模式,还是将互联网免费模式进行深化,平台将依靠大数据、精准广告来获取利润,而非‘打赏’的分成。”朱巍说。

  上述业内人士介绍,按现在的准入标准,谁都可以当网络主播,但要成为真正的“网络红人”很不容易。“颜值”高者,往往会发现有数不清的更高“颜值”者;有才艺、智商“爆表”的人会悲催地发现,“学霸”太多,想脱颖而出也很难。

      根据上述的相关资料可以得知,现在网络主播成为了社会特殊的群体。她们利用互联网的平台来推销自己得到更多的利益,不得不说这样的销售手段在某方面是很成功的。但是面对如此高的经济诱惑,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入这个行业,在行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门槛太低导致了许多人轻松的进入这个行业,但是他们并没有受过专业化的训练,并没有专业主播人的素养,导致了演播画面的低俗无趣,混乱了网络演播的市场,形成了恶性竞争。

      网络平台的演播本应该是演艺人员展现自我的另一个平台,却因为种种利益的驱使导致了某些不文明的现象,所以我们最重要的解决办法是提升网民素质,主要是提升法治意识和世界观。从法律上讲,要注重底线性规定和追责机制。底线性就是要求直播者的行为要符合法律底线和社会公序良俗底线。追责就是要求网站对直播者身份进行有效核查,落实网络实名制”。

      只有维护好网络直播的平台才能让网络主播的利益得到保证,观看的观众利益得到保证。社会的良好秩序才得以保障。

guxing 2016-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