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实名制

随着网络娱乐行业的不断发展,网络直播以其独特的互动娱乐方式,创新的商业模式,庞大的主播和用户群体,已经成为网络文化领域重要的经营模式和文化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网络直播的规模越来越大,一些不良信息和现象也从中得到传播。

为此4月13日北京市网络表演行业自律公约新闻发布会在市文化执法总队举行,各大网络表演的主要企业负责人共同发布了《北京网络直播行业自律公约》。公约大致内容分为以下六条:一、对所有主播进行实名认证。二、在所有直播房间内添加水印。三、对所有直播内容进行存储。四、加强对主播的培训及引导。五、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从公约发布条例的内容来看,无论是直播个体还是企业都明确了规范,加强了监督的力度。比如条约中提到的7*24小时实时监管、人工及技术排查并举等。但是我个人觉得,不仅仅要在监管上功夫,还应提升直播的门槛。不是你有一台电脑和摄像设备一个平台账号就可以开展网络直播,应该仔细审核个人资料,有无不良记录,以及直播内容的分类,对于一些虚假的,与直播内容不符的应该强制下线等。

同时对于网络直播,希望有了条例公约以后,直播能够得到规范化的发展,同时也希望网民能从源头抵制不良的网络现象,营造文明的网络氛围。

guxing 201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