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追一个综艺节目《咱们穿越吧》,这个节目的赞助商是洛娃集团旗下的洗衣液,然后弹幕上就有人说以后要去买洛娃洗衣液。不管观众是否回去真的买洛娃,但是当他去到超市时购买洗衣用品的时候,肯定会想到洛娃这个牌子。在笔者看来,一档节目,一个明星还有一个网红给企业商家带来的经济效益就可以称之为粉丝经济。粉丝们因为喜欢某个人或某档节目,而去够买与之相关的产品,而很少去考虑产品本身,由自身的情感主导了他们的购买行为。
而更专业的定义是:粉丝经济泛指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被关注者多为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等。粉丝经济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六间房秀场,其草根歌手在实时演艺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忠实粉丝,粉丝通常会通过购买鲜花等虚拟礼物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在节日和歌手生日等特定时期礼物的消费尤为活跃,据统计秀场的ARPU值最高可达1,000元人民币。
比较成功的案例还有韩寒的电影《后会无期》以及与其同时上映的郭敬明的《小时代3》。《小时代3》获得5.24亿元票房,《后会无期》6.5亿元,而《小时代》系列的总票房达到13亿元。由于这两部电影的观众,对导演品牌有很高的关注度,他们观看电影的动机,更接近一种粉丝消费。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需求从低到高分为五个阶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在笔者看来,当前消费方式正从传统实用型消费向粉丝型消费升级,让粉丝埋单的不仅是商品和服务本身,更重要的是满足粉丝的心理需求。当一个粉丝购买欲偶像相关的产品时,更多的是满足了自己的心理。 企业商家应该增强产品与粉丝之间的互动性,让粉丝有一种参与感。实施策划高质量的活动,推行正能量,这样才能真正的生存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