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看来,我认为我国文化市场处于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所谓垄断竞争市场,从字面意思上就是指垄断与竞争并存的市场,这种市场结构的具体表现有以下三点:1、市场上有很多企业,他们可以对市场施加影响,但不能控制价格;2、生产产品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在某种程度上互为替代品;3、企业能自由的进入和退出市场,不受约束。区别于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我国文化市场结构更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所导致的价格过高,产品种类类型受控、商业化程度较高的弊端并没有出现在我国文化市场中。对于我国的垄断竞争市场而言,企业不能在市场上控制价格却可以施加影响,杜绝了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的出现,垄断和竞争的并存的市场结构在某些企业垄断市场、其他企业相互竞争的同时保证市场的稳定和不断更新。
对于我国而言,我认为当前文化市场的市场结构很适合我国国情。不足是肯定存在的,应随着我国的发展不断被改正,而不能一味的去指正急于去更改。如果就目前而言分析我国应采取那种市场结构,我认为应采取竞争的市场结构。所存在问题就是,其他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某些势力以及我国国内某些势力企图分裂我国领土,搅乱我国民心,如果采取竞争的市场结构,必须做好监督和控制,防止影响我国的市场结构和国民心理。如果只是单纯的相对于垄断市场而言,我国的确应该实行竞争市场,该发展就发展,不要有机会的时候原地踏步或者后退。就像有句话说,“我们抱怨祖先600年前放弃了大海,我们不能让子孙600年后抱怨我们放弃了星辰”,我们不应在选择垄断的市场结构,应该开放市场,多元化的接收和吸收适合我国,对我国有利的文化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