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营销效果对消费者最有利?

“效果”一直都是广告主的原始诉求,不管是品牌知名度的提高,还是销量的提高。理论上,只要广告主能明确目标,效果均可测量。然而不是所有广告主都能说清自己的广告目标也不是每个测量效果的预算都是会被广告主接受,在网络时代以前,广告主不得不“难得糊涂”。

互联网的产生,使得广告主按照自己的意愿确定不同效果目标,以及“低成本”对不同类型进行检测成为可能。而这种可能所潜藏的无限商机是广告商更加专注于对效果的研发。我们能够真实的感触没有什么可能的效果是不可能的。

如果仅仅就效果监测技术而言,无疑这些对效果的探索推动了整个行业的发展。但广告商的意图恐怕没有几家希望靠出卖技术系统赚钱,大多还是希望通过技术提高服务水平来获取更多的赚钱能力。

现实中,广告主不但需要效果,更需要效果的规模,你相信一家只有广告监测效果技术的企业能够给广告主他们带来他们希望的效果规模吗?这使得广告商又专注于效果规模。这种规模如何取得?我们看习惯的是,大网站的媒介购买和中小网站联盟的效果分成。广告商以这种方式做效果规模的时间不比互联网诞生的时间短多少。

然而触及各方利益的“提高转化率”问题,一直是广告商在寻求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平衡媒体,广告主和消费者利益的矛盾点。在几房利益的博弈中,消费者利益最容易被忽视。

互联网的发展是以网民规模为基础的,效果营销真正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主流力量,也必须依托于网民的力量。当效果营销价值链的主体各方将关注点聚焦于网民消费者,效果营销的发展将是飞跃式的。

guxing 2016-09-19